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介绍,新疆已经开始全面放开矿产开发领域,打破现行的各种政策保护壁垒,积极吸引国际和国内投资,开发新疆储量丰富的矿产资源。 矿业是新疆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包括有色金属、贵金属以及黑色金属在内的多种矿产资源将是勘探开发的重点。新疆已经开始打破矿业开发领域的行业垄断、部门保护、地区封锁,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利用国内外资金的规模。 从2002年开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都打破地域、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实行公开招标,吸引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勘探开发。 国内外投资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对涉及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实行优惠,优惠幅度最高可达100%。探矿权人投资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产后,可依法优先获得采矿权,其地质勘查费用,在该矿产进入商业性开采后可作为递延资产于税前逐年分期摊销。 矿山企业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确有困难或有其他一些情形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可以转为国家资本。矿山企业综合开采回收矿产资源的,对伴生矿产减半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扩大优惠政策范围,矿产开发全面开放。所有的国内及国际企业,国有、集体、民营、股份制等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只要在新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另外,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和法人单位均可申请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保护专项费项目,承担新疆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工作。 目前,新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改进了行政审批制度,简化了项目的审批程序,完善了监督机制。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减少针对不同投资者的限制性、差别性待遇,新疆将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富有吸引力、稳定的投资环境。 |